支持股東可分配盈餘上限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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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半數的受訪者支持台灣應該以法律的方式規範社企股東的可分配盈餘上限(56.7%),9%表示不知道或無意見,16.3%的公司則不支持這樣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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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持此方案的回覆中,有4%認為可分配上限應該為30%。其次,有24.1%認為可分配上限應該為10%以下、15.5%的填答人認為不應將任何盈餘分配給股東,亦即,支持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博士所倡議的股東零分配制度。此外,僅有少數的受訪者認同南韓1/3 的盈餘分配上限(5.2%)。另有一些受訪者認為可分配上限應該更高,如5.2%填答人認為應該設定為50%,另外的1.7%認為應與英國公益公司的規定相同,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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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次調查,較多數的受訪者認為台灣應該設法制定社企股東分配盈餘的比例,且多數認為的比例上限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