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灣社會企業發展對社會的正面影響,前四名被勾選的百分比率頗為相當,分別為:(1)提高民眾對社會問題的關注以及對社會的關懷(21.3%)、(2)促使更多人投入社會服務與社會參與的行列(20.4%)、(3)認為社會企業提倡了新觀念與新價值(20.4%)、以及(4)提供服務給有需要的個人或團體(19.8%),其餘有8.8%認為可促進同性質團體資源之整合、7.6%認為可提升社會大眾的公民權意識。顯示社會企業主要可讓社會大眾注意到需要幫助的人,並了解他們的需求,進而提供適當的幫助,以協助解決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