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辦法

壹、活動緣起與宗旨

社會創新意識正在蓬勃發展,近年來,國際城市紛紛呼籲以創新方式解決社會問題。為了激勵青年投身社會企業,並打造兼具經濟發展與公益社會的時代,桃園市政府在民國106年9月30日率先成立了「桃園市政府社會企業中心」,其使命是專注於推廣社會企業概念,並協助青年創立和經營社會企業。透過舉辦競賽,持續發掘潛力卓越的社會企業團隊,鼓勵青年參與社會企業,以創新的商業模式攜手解決桃園市甚至全國的社會問題。這為桃園的青年提供了發展創意的獎勵與平台,使他們能夠共同創造社會價值和影響力。

今年競賽更致力於提供參賽團隊更加完整的社會企業知識建構和輔導資源,特與國立中央大學於105年開辦的「尤努斯獎:社會創新與創業競賽」合作。同時,提供獎項名額協助優秀團隊取得社會企業國際認證,並建置桃園社會企業資料庫。期望可以促進更多有志青年參與社會企業、建立系統化開放式資料平台,並在國際舞台上展現台灣的社會企業與創新發展的蓬勃實力。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主辦單位

合辦單位

參、競賽主題

以桃園市社會問題為核心,解決社會問題或營造桃園社會價值為創業導向,提出具有創新、永續、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社會企業商業模式,或解決社會問題的產品或服務原型。

肆、競賽組別

  • 社會企業組:關注桃園在地社會問題,針對該問題以社會企業模式解決,參賽團隊須提出可永續經營的社會企業商業模式,並完成本賽規定之社會企業標準查核。報名階段無須繳交計畫書,惟須參加工作坊與輔導課程,並於規範時間內繳交指定資料,報告撰寫方式將於工作坊中說明。

  • 社創萌芽組:對桃園在地社會問題有意願、有想法做出行動,參賽團隊須進行社會問題分析,並提出可解決社會問題的創新產品或服務原型。報名階段無須繳交計畫書,惟須參加工作坊與設計思考課程,並於規範時間內繳交指定資料,報告撰寫方式將於工作坊及課程中說明。

伍、參賽資格

  • 參賽者須符合年齡16歲以上、45歲以下(西元1979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人士),並以團隊的方式報名參加。另如團隊有未滿20歲之成員,須於晉級決賽後補繳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每組團隊成員至少3人、至多6人,同一人或組織僅可報名一隊一類組別。

  • 曾獲106年至112年桃園社會企業創業競賽獎項之團隊,不得以同一提案重複參賽。

  • 如發現偽造或提供資訊不屬實,將直接喪失參賽資格。

陸、競賽方式

一、 評選方式

社會企業組

社創萌芽組

初賽

本階段為書面審查,團隊須事前參加1場培訓工作坊,取得初賽撰寫格式與方法,團隊未達出席標準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評審委員依據參賽團隊繳交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選出至多20組團隊晉級決賽。

本階段為書面審查,團隊須事前參加1場培訓工作坊,取得初賽撰寫格式與方法,團隊未達出席標準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評審委員依據參賽團隊繳交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選出至多15組團隊晉級決賽。

決賽

團隊須事前參加1場實體、2場線上培訓工作坊,取得決賽撰寫格式與方法,團隊未達出席標準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評審委員聽取晉級團隊簡報與詢答,並遴選獲獎團隊。


每組發表時間:簡報8分鐘、問答6分鐘。

團隊須事前參加2場實體培訓工作坊,取得決賽撰寫格式與方法,團隊未達出席標準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評審委員聽取晉級團隊展示與說明產品或服務的設計成果並進行詢答,遴選獲獎團隊。


每組發表時間:Demo 10分鐘、問答8分鐘。

※工作坊出席門檻:線上場次,每組團隊須至少3人出席並完成簽到;實體場次,每組團隊須至少2人出席並完成簽到。

二、 評選標準

社會企業組

初賽(書審)評分標準

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項目

百分比

社會問題分析

30%

價值主張、關鍵指標與競爭優勢分析

25%

顧客區隔

20%

通路、收益與成本分析

25%

解決方案

30%

社會企業國際標準

25%

計畫書品質與工作坊出席

20%

計畫書、口頭報告、工作坊及決賽出席

25%

總分

100%

總分

100%

社創萌芽組

初賽(書審)評分標準

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項目

百分比

社會問題分析

30%

同理心與社會問題分析

20%

問題樹分析

30%

解決方案原型

30%

人物誌分析

30%

原型的創新性

20%

報告書品質與工作坊出席

20%

簡報、口頭報告、工作坊及決賽出席

30%

總分

100%

總分

100%

三、 競賽日程

階段

日期

內容

時間/備註

第一階段

3月18日(一)

競賽說明會:實體場次

14:00-15:00

中央大學

4月09日(二)

競賽說明會:線上場次

中午12:00

4月24日(三)

報名截止日

*報名無需繳交計畫書

中午12:00前

第二階段

4月30日(二)

社會企業組工作坊1:社會問題、顧客區隔與解決方案分析

19:00-21:00線上

5月02日(四)

社創萌芽組工作坊1:社會問題分析

19:00-21:00線上

5月22日(三)

初賽計畫書繳交截止日

中午12:00前

5月23~30日

初賽書審期

5月31日(五)

公布晉級決賽團隊名單

第三階段

6月05日(三)

社會企業組工作坊2:價值主張、關鍵指標與競爭優勢分析 

19:00-21:00線上

6月12日(三)

社會企業組工作坊3:通路、收益與成本分析

19:00-21:00線上

6月15日(六)

社會企業組工作坊4:社會企業國際標準

13:00-16:00實體

社創萌芽組工作坊2:設計思考(上)

10:00-16:00實體

6月16日(日)

社創萌芽組工作坊3:設計思考(下)

10:00-17:00實體

7月08日(一)

決賽資料繳交截止日

中午12:00前

7月20日(六)

決賽

實體辦理

(青年局)

第四階段

7月至10月

社會企業認證申請輔導、個案資料庫諮詢輔導

社企組獲獎團隊

11月02日(六)

成果發表會

兩組所有獲獎團隊

如時程調整,一切依競賽官網公告之最新資訊為準

四、 競賽報名:即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中午12:00前,團隊由組長代表完成報名表單之提交,競賽報名表單:https://reurl.cc/eL2mGQ

五、 說明會報名:說明會共2場次,須於活動日前2個工作天完成報名,說明會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eaisYXbKPRDfaBVf8

柒、競賽獎項

一、獎項

社會企業組

社創萌芽組

冠軍:獎金新台幣15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


亞軍:獎金新台幣12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


季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

 

優選: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遴選2隊)



特別獎:社會型企業認證費用補助及輔導、獎狀1紙。(遴選至多3隊,可與其它獎項同時獲獎)


※ 社會型企業認證(Social Business Certification)為格萊珉創意實驗室(Grameen Creative Lab)所發行之國際認證,通過認證審查之社企可獲得尤努斯教授親簽認證書與標章。


※ 本組獲選冠軍、亞軍、季軍之團隊,如於113年11月底前完成公司設立登記於桃園市,額外獎勵新台幣2萬元。

冠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


亞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


季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盃1座、獎狀1紙。

 

■ 優選:獎盃1座、獎狀1紙 。(遴選2隊)


二、注意事項


(一)   獎金領取暨認證補助方式

1. 社會企業組:所有獲獎團隊於決賽當日簽收獎金領據及繳交存摺影本後即可領取三分之一競賽獎金;後續依規定於7月至10月間參加社企個案資料庫工作坊1場及個別輔導3次,並繳交個案資料庫資料後可領取三分之一競賽獎金;參加成果展後方可領取剩餘三分之一獎金。

特別獎獲獎團隊:後續依規定於7月至10月間參加社企國際認證輔導工作坊1場及個別輔導3次,並繳交國際社企認證申請資料後即可獲得補助金。



2. 社創萌芽組:冠軍、亞軍、季軍之獲獎團隊於決賽當日簽收獎金領據及繳交存摺影本後即可領取二分之一競賽獎金;參加社企個案資料庫工作坊1場及個別輔導2次,並出席成果展,方可領取剩餘二分之一獎金。


(二)   上述獎金之發放將依法定稅率代扣繳所得稅。

(三)   獎狀發放方式為獲獎團隊每位成員一人一紙。

捌、報名及文件繳交方式

一、報名參賽

(一)須於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完成報名表單之填寫(以電子表單系統收件日期為準),並於表單相關欄位上傳「參賽同意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PDF檔各1份。檔名請分別設為「(組別)_(隊名)_參賽同意書」及「(組別)_(隊名)_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繳交後如資料有變更或修正之需求,得於收件截止日前重新提送表單,並以電子郵件寄至競賽聯絡信箱(aiimm@g.ncu.edu.tw),信件主旨為「(組別)_(團隊名稱)_報名表單重新繳交通知」。

二、初賽與決賽

(一)須於規定時間內上傳各階段應繳資料,如繳交後有變更或修正之需求,得於收件截止日前重新繳交上傳,並以電子郵件寄至競賽聯絡信箱,信件主旨為「(組別)_(團隊名稱)_初賽/決賽表單重新繳交通知」。

(二)決賽如欲提供指定資料以外之其他補充資料請留意以下注意事項:

      1. 於收件截止前先與主辦單位確認是否可以攜帶或展示,並於收件截止前繳交。

      2. 所有資料展示時間皆計算在簡報時間中,不另予展示時間。

      3. 如有影音檔資料,主辦單位將提前於簡報場地進行測試並回覆播放結果,如因設備臨時損壞等不可歸責之因素,參賽隊伍須自行承擔當日設備無法播放之風險。

(三)決賽辦理地點: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玖、其他注意事項

    1. 工作坊未達最低出席人數,評審委員得分別於初賽、決賽酌予減分。

    2. 決賽日參賽團隊應全員出席,如有不克出席者須提前三個工作天完成請假。當日出席人數不得低於團隊成員二分之一,如超過二分之一以上成員未出席,評審委員得酌予減分。

    3. 參賽隊伍繳交之文件與資料概不退件。

    4. 參賽團隊因參與競賽活動而提供之競賽資料內容,需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公開使用於社會企業推廣及教育等非營利用途。

    5. 參賽隊伍若違反競賽精神或規則,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資格之權利。

壹拾、 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