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學分學程簡介

  • 依據中央大學、中原大學與元智大學「跨校學術合作協議書」及「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客家學院與元智大學管理學院、人文社會學院校際選課合作備忘錄」之規定,結合中央大學管理學院、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以下簡稱兩校四院)之師資,共同開設跨校之學分學程,目的在提升學生多元創新與社會實踐的能力,以及培養跨領域的社會企業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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