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說明評審方式(2016/5/13)
社會企業創業組
評選作業分為三個階段,晉級準決賽與決賽之參賽團隊於比賽簡報時應全員到齊。
✴初賽:
1.由評審委員依提案計畫書內容進行評分。
2.從所有報名隊伍中選出8組團隊晉級2016年6月6日之準決賽。
✴準決賽:
1.準決賽由評審委員聽取晉級團隊之簡報後與團隊進行詢答,並選出3組團隊晉級2016年8月25日之決賽。
2.晉級準決賽之團隊依序進行簡報,每組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12分鐘按鈴1短聲,15分鐘按鈴2長聲)時間到即停止說明。
3.評選委員提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以12分鐘為原則。
4.分數採序位加總制。
5.遇有同分者,交由評審委員以多數決決定之。
✴決賽:
1.決賽由評審委員聽取晉級團隊之簡報後與團隊進行詢答,並由主審尤努斯博士進行排名(決賽隊伍需提供英文書面簡報,當天可用中英文報告)。
2.晉級決賽之團隊依順序進行簡報,每組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12分鐘按鈴1短聲,15分鐘按鈴2長聲)時間到即停止說明。
3.評選委員提問,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以12分鐘為原則。
4.分數採序位加總制。
5.遇有同分者,交由評審委員以多數決決定之。